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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极北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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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康知道自己此时在一个传说中的地方。

    极北之地,比女真人起家的白山黑水还要冷,还要富饶,还要凶险,有着更短的白昼和更为漫长的黑夜,在女真人的传说中,那里是众神祗大战之后休息安眠的地方。无尽的森林和荒原中,生存着一些语言各异的未开化部落,他们会在严冬来临时向南迁徙,贸易珍贵的毛皮和药材。

    这些部落多以氏族为单位,一个部落就是一个家族,他们在茂密的丛林荒草中迁徙,相互往来甚少。然而成吉思汗的力量辐射到了这片不毛之地,将这个向来只有零散部落的土地凝聚成了一个统一的王国。

    这个王国的疆域,覆盖了从北冰洋边缘到冰封万里的西伯利亚平原,一直往南到广袤的乌苏里江流域和连绵的大小兴安岭,寒冬一来万里冰封,是名符其实的冰雪王国,外人称之为卫拉特王国。而在这片荒凉土地上生存的人们,除了在斡难河一带起家的孛儿只斤部蒙古人,都是一些统称为斡亦刺惕的部族,这个名称可以解释为“林中百姓”。他们同以饲养牛羊为主要生计的蒙古族不同,更多地依赖于天地的馈赠,密林中的走兽,湖泊中的游鱼,天空中的飞鸟,都是他们的财富,虽说他们也需要饲养一些牲畜,但多数是为了提供骑乘拉车的脚力,并不以此为生计。

    这个王国的实际统领者,是成吉思汗的女儿扯扯亦坚,她的丈夫在这几年来里,多半时间都是作为成吉思汗的亲卫队南征北战,远远多于留在部落中的时间。而扯扯亦坚的到来和统治,实际上让这些苦寒之地的子民得到了极大的福祉。

    柔顺光滑的貂皮,珍贵的鹿茸人参,稀有的木材,再不像以往一样只能换得少得可怜的生活用品,而是以公道的价格换来了结实的棉布,温暖的绒毯,还有坚硬的铁器,甚至还有西域的美酒。内部的纷争和厮杀被统领的威严和公正化解,能干的猎人被集结起来,向深山中的珍禽异兽展开围猎,老弱妇孺在部落中烧火缝补,抵御漫长的寒冬。

    还要再过上几百年,西方的俄罗斯人才能摆脱金帐汗国的统治,将哥萨克骑兵的铁蹄延伸到西伯利亚,直至后世的俄罗斯,西伯利亚平原的居民也依旧以所谓的鞑靼人为主,即是这卫拉特王国的黄种人后裔。

    这里的景色自有一种荒蛮之地的独特味道,天地造化令人叹为观止,杨康和华筝骑马并肩行走在雪原之上,巍峨的山脉刻画在浅蓝色天际之中,朦胧的雪顶泛着淡淡的白光。空气冷冽而纯净,每吸一口都仿佛被冷水清洗一遍,华筝突然说道,“这是蒙古帝国的大后方,与任何敌人和战争都没有接触。”

    杨康笑道,“那是当然了,北面就是北冰洋,难道去攻打北极熊不成?”

    华筝微微笑道,“可惜就是太冷了。”杨康猜到她未出口的后半句,是想说不然就在这里生活也是挺好的,笑道,“我不怕冷,你也不怕,不是挺好的。就是……”

    “恐怕你娘是受不了的。”华筝毫不迟疑地接口道,略微皱眉,看向冰封的河水,几个小孩正在冰面上比试谁滑得远,她看着看着,又微笑了起来。“西夏已经正式称臣了,我们可以从直接从蒙古去到西夏找你爹娘。”

    杨康推算此时杨铁心和包惜弱应该还在西夏,心叫不妙,华筝安慰道,“听说只是大军压境,还未打,西夏王就求和,把公主嫁过来了。你父母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就是我又要多一个小阿妈了。”

    杨康松口气后,想想虽不觉得意外,还是忍不住感叹,“又一个金国的盟友。”华筝疑问道,“又?你是指?”

    “沙陀人,也就是汪古部。”华筝恍然大悟哦了一声,“我说呢,一下子反应不过来,他们在我很小时就跟蒙古结盟了,倒不知道之前是金朝的盟国?”

    杨康耸耸肩,“说是盟国,但毕竟还隔着大戈壁,来往不多,他们也很弱小。十几年前他们背弃金朝同蒙古结盟,金朝也并未采取什么行动。只能说他们的首领确实好眼力,在成吉思汗还没崛起时,就站好队当了亲家。”

    华筝摇头道,“岂止啊,其实那时是我父汗兵败逃亡最落魄的时候,比他强的部落比比皆是。不过也只有族长有个好眼力吧,他们其余的贵族都希望继续依附金朝,因此还叛乱杀了他们父子,也就是我三姐姐的公公和丈夫,我三姐姐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这个叛乱杨康也有所耳闻,后来成吉思汗替自己的亲家和女婿报了仇,他的女儿又嫁给了汪古部新的统治者。蒙古女人不会为夫守节,全部都要再嫁,尤其大汗的女儿,要用婚姻维系一方势力,而华筝和郭靖的亲事算是最为自由和任性的了。

    华筝听了他的感想,笑起来,“女婿总会有新的,女儿却不会变,这就是所谓‘铁打的女儿流水的女婿’。至于我就算有原著的金手指,最开始不还是要同王罕的克烈部结姻当他孙媳妇。王罕战败之后,他弟弟倒是把自己两个女儿送来了,一个嫁给我父汗,一个嫁给我小哥哥托雷。”

    杨康啧啧叹道,“这关系乱的,你们还能搞清楚辈分么。”

    华筝道,“都这样,也就无所谓了。”说罢长长地叹了口气,又转开话头,“其实我是不建议让你爹娘再往南去云南,云南多是少数民族,封闭排外,各族之间也小有战乱纷争,山路难走,瘴气毒虫又多,不见得就是世外桃源,更何况迟早也会被战乱波及的。倒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不往南逃,反而往北走,去到我三姐姐那里。她嫁去汪古部,沙陀人很久前不再游牧,定居下来,都住在建好的城池中,他们的国土在中原西域交界处,很多商队来往,各种民族宗教都有,并不排外,最重要的是,那里往后很久都不会再打仗。”

    杨康在安排杨铁心包惜弱逃走时,便对他们说,杨铁心是朝廷重犯,自然不能回南宋故乡,因而去到金朝势力不能触及的边陲之地。云南地势封闭难以行军,向来都是离战乱最远的地方,而西北他却从来不敢想。

    难道要将他们安置在蒙古帝国的心脏中去?就像台风眼反而是最平静的地方一样,那里,也是接下来的几十年里,最为安宁和富庶的地方。

    华筝见他没有异议,微笑道,“冬天最冷的时候要来了,没办法两个人上路,就只好在部落里过冬吧。等春天来,我们就往西夏去,西夏这次臣服是暂时的,我们趁还安全的时候把你爹娘接出来。”

    杨康笑道,“然后顺便去西夏看看有没有当时逍遥派的遗迹么?”

    华筝哼了一声,扭头道,“嗯嗯,没错,这才是主要目的,其他都是顺道做的,还装出一副我在施恩帮你的假象,不要被我骗了哦。”杨康逗她道,“你想帮你的公公婆婆,怎么也不能算到对我施恩吧。”

    华筝一偏头,斜眼看了看他,笑嘻嘻地道,“说到这个,我突然后悔答应你了,我可不想要长得比我还漂亮的婆婆。”杨康笑道,“这是啥考题,不是落水救老妈还是救媳妇,而是老妈和媳妇谁更漂亮?我不上这当,装没听见。”

    华筝本来笑得颇为开心,忽然又低落起来,“一具暂住的皮囊罢了,漂亮也不是我的功劳,没什么好得意的,不漂亮又有什么关系……”话音未落就被杨康打岔道,“我觉得还是挺重要的,如果我穿过来的皮囊是个猥琐胖秃子,肯定跟你没戏了。”说完,就听华筝噗地一声笑,又把视线落在他脸上转来转去,“好吧,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反驳了。不过皮囊么也没那么重要,欧阳克比你还帅还多金,不过大冬天摇扇子的德性还是见一次就想踹一次。”

    杨康沉声道,“人总要知道哪些东西是自己的,哪些东西是借来的。可惜我也不知道除了原本那个小王的皮相和地位,还剩下什么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文不成武不就,什么都是半吊子,无论什么,都没有做到出类拔萃过,我甚至都觉得,也许各个方面都还不如他本尊。”

    华筝乜斜着眼睛看着他,似笑非笑地说,“为什么要出类拔萃,又不是要参加选美。为什么要比原来的强,又不是什么pk赛,也许人家的练武天分文学素养就是比你高很多。有机会穿是让你再有次机会好好活,跟个死人过不去不是有毛病么。”

    杨康便问,“那你呢?不担心那些本不属于你的东西么?”

    华筝表情凝滞了许久,最后慢慢地说道,“有些东西,我若不要,自然依旧不是我的。有些东西,我知道如何拿来用,那自然会变成我的。”她说得极慢,末了笑道,“我之前是想,不管怎样,先争来再说,至于有没有命享,那就不管了。”

    两人慢慢地走,马儿有些焦躁不安,似乎想纵情驰骋一番,却一直被骑手牢牢拉住缰绳。他还记得两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华筝的头发和马鬃在风中肆意飘扬,远远将他抛在身后,而如今,却只能提缰缓行,略走快些就会吃不消。

    杨康心中喟然,转头去看天际的云,北地的天空格外蔚蓝高远,丛丛叠叠的圆形灌木覆着白雪,像是一个一个精巧的蒙古包。风声呼啸中,隐约听见树枝窸窣,稍微留意,就见一只动物在灌木丛中呆头呆脑地张望。

    他来这里后认得不少野兽,一看那又大又圆的耳朵,就知道是只呆狍子。杨康搭箭射去,那狍子却猛然一跳,一跃出好几丈远,屁股上的一撮白毛一晃,就钻进林子不见了。

    他从小就练习过弓箭,却极少打过活物,见这一箭射偏了,华筝伏在马背上笑,等笑意平息后,她才道,“冬天弓弦发涩,你这样射怎么行。”说罢讲述要领,杨康依言试了试,果然准头好了很多,只可惜那狍子早已经跑得不见踪影了。

    华筝微笑道,“你的基本功足够可以了,接下来就是差经验而已。过几天要去打冬围了,你也跟我们一去吧。”

    围猎要在有威信有经验的老猎人的召集下进行,围住一个山头,齐心协力,将围圈里的猎物统统收归囊中。打围有时节,当地的俗语说,春围打鹿茸,冬围打皮子,秋冬时新长了一层细绒的皮毛厚实柔顺,是最昂贵的奢侈品,小到灰鼠狐狸,大到豹子老虎,都是弓箭下的目标。

    杨康便问,“你也要去么?”华筝笑盈盈地道,“我的箭法你还不知道。况且,除了参与打猎,我还必须做些事情,需要你帮忙呢。”

    没过多久他就知道是什么,这时他们已经到了深山中为了打冬围建立的临时营地,这里和扯扯亦坚的驻地风俗截然不同,可以随拆随走的撮罗子用驯鹿皮覆盖,而不是羊毛毡,一路上也很少能再见到牛羊。普通的林中百姓大多饲养驯鹿,这些耐寒的生灵来自于亚极地带的西伯利亚苔原,驯养后被散养在林地,以苔藓为食。它们无论雌雄都长着高高的多叉犄角,被系上彩条带互相区分,厚实的蹄子不怕冰壳,健壮的身子形状似牛,拉车骑乘都毫不费力。

    扯扯亦坚执意保留了她作为一个蒙古人的生活习惯,她坚持如一个蒙古女子一样饲养骏马和牛羊,马队就是她出行的仪仗,铺了羊毛毡子的蒙古包则是她的宫殿,所有的人见到都会向尊贵的“别姬哈敦”敬礼,这在蒙语里,别姬是公主的称号,哈敦则有大地和女王的双重含义。

    这是在她直接统领下进行的最大范围的冬围,集合众人之力捕杀危险的熊和野猪,先头派遣的猎手已经探查了林中动物行走的踪迹,又在山脚下搭起帐子,升起篝火,等待后续的大部队。扯扯亦坚和华筝并肩骑在最高大的两头驯鹿身上,她聘请了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猎人作为猎头,那个老猎人性情孤僻沉默,却是判断野兽踪迹数量的第一把好手,他穿着皮袍,一路上也骑着一头驯鹿在两位公主身后不远的地方。

    杨康则和众猎人一样穿着普通的皮袍子,跟在更靠后的地方。那袍子厚实宽松,长到靴子,上马时虽有些不便,但之后就能保护腿脚不受寒风的侵袭,宽松的前襟被皮绳束住,怀中放着肉干奶干和酒囊水袋,足够三四天的量。这些林中百姓的穿衣风俗同蒙古族的倒是极为相近,对于猎人来说,可以用来携带打猎时充饥的食物,追踪狡猾野兽可能要连续伏在山林草丛中好几天不得休息,而对于牧民来说,不止是携带食物,最必要的还是能把风雪中冻僵的羊羔带在怀中。

    扯扯亦坚和华筝两人原本都带着高耸的绿松石嵌银华冠,一身的貂裘光润华贵,提缰的手上是灰鼠皮手套。可一到了驻营地,华筝就换上一套据说是祭神用的法衣。

    那套法衣头冠上缝满熠熠发光的鱼鳞和缀珠,顶部是九叉的驯鹿角,上面挂着好多小铜铃,肩膀上层叠的洁白雀羽似是天鹅的尾羽,神帽和神裙上挂着各种颜色的动物皮毛剪裁出的细带,有毛的一面保留皮毛,另一面被染上红蓝色,皮袍的下摆坠着打磨光滑的各类野兽的骨头,胸前一面闪亮亮的护心铜镜,一看就十分沉重。

    杨康被这套衣服的前卫风格惊呆了,一时竟然忘了如何开口取笑,等回过神来,也依旧不知道如何吐槽。华筝原本身量较高,帽上的鹿角更显得身材高大,腰上一圈金闪闪的金铃和小铜镜,一走动便铿锵作响。

    女真人入住中原前也笃信萨满教,一概习俗都大同小异,萨满教笃信自然万物有灵,通过萨满与神灵沟通,而兽皮兽骨鱼鳞鸟羽都是法衣的通灵之物。而这套法衣的繁复贵重依旧让他倒吸一口气,“好家伙,这一穿上要重多少斤?”

    作者有话要说:开题被鄙视彻底然后要求重做,坑爹啊,果然我还是太不用功了

    险些又沦落为月更,追文的童鞋真是抱歉,既然末日没有到来,那么还是要继续更新的

    许久没写,过渡章节找找感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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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驯鹿鄂温克人从什么时候开始驯养驯鹿,目前无从考证。在唐代,驯鹿鄂温克人的居住地被称为“鞠国” 。据宋·欧阳修编撰的《新唐书》(卷二百一十七下) 记载:“又有鞠,或曰,居拔野古东北,有木无草,地多苔。无羊马,人豢鹿若牛马,惟食苔,俗以驾车。又以鹿皮为衣,聚木作屋,尊卑共居。”拔野古即今贝加尔湖东岸之巴尔古津地区,这可能是我国驯鹿最早的文字记载,说明当时的驯鹿鄂温克人已经驯养驯鹿,并用于生产生活。以后的元、明、清等朝代,都有驯鹿鄂温克人和驯鹿的记载 。

    嗯嗯,去查了查,这个时候写他们养驯鹿应该是没错滴~

    这章感觉断的地方不对,就补上了,半更好像不太好,以后尽量避免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