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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都市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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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宇送夜风回家的时候正好夜妈妈看到了。

    本来没什么事的,夜妈妈一直觉得夜风能有杨宇这么一个好朋友是几世修来的福分——但,问题就在于这个但是——杨宇对夜风太好了。她从未见过哪个人对朋友那么好的。而且看杨宇和夜风相处的架势,总觉得像夫妻。杨宇是不是……对夜风有想法?不然杨宇为什么要夜风拍同片?

    “小风,你和杨宇去了哪里?”夜妈妈貌似漫不经心的问。

    夜风耸耸肩:“只是去徐科导演那里看看演员的选择,你知道仙剑我也很关注。”

    夜妈妈点头,迟疑道:“小风,你总是这么麻烦杨宇是不是不太好?我们家有司机嘛。”

    夜风歪头:“临时叫陈叔很麻烦,杨宇就在身边,多方便。”

    夜妈妈揉了揉夜风的头:“可是小风,杨宇有他自己的事情,你最好不要总是麻烦他,即使是朋友,也需要自由的空间。”

    夜风疑惑的眨眨眼,莫名其妙的点头:“好,我知道了。”杨宇完全乐在其中嘛,什么麻烦不麻烦。

    夜妈妈笑道:“好了好了,进屋吧,你爸爸在等你呢,该吃晚饭了。”

    夜风笑眯眯。

    一家人吃了晚饭之后,夜风给爸爸妈妈说自己新剧本的思路。

    许久,夜文龙赞道:“小风,爸爸永远都猜不到你脑子里在想什么。”都市妖精?像普通人一样隐藏?有普通人一般的喜怒哀乐生活困扰?有趣的设定。

    夜妈妈展颜:“小风这么设定的话,这电影可看性高了很多。”只在最后说那么一句,这还不算同片,应该来说,还挺有文艺价值。毕竟爱这个问题,是长久以来人类在探索的,而夜风的剧本,给了一个挺好的答案。爱就是爱,不管你是男是女,是老是少。

    夜风眉开眼笑:“你们赞同啊?那就是这个了,我得写剧本去了。”

    夜文龙道:“去吧去吧,轻松一点,不要着急。”

    夜风笑眯眯的上楼了。

    夜妈妈目送儿子上楼,拉了拉丈夫的手,低声道:“今天又是杨宇送小风回来。”

    夜文龙大咧咧道:“他们是最好的朋友,有什么问题?”

    夜妈妈瞪眼,男人总这么粗心大意吗?“难道你就没想过,杨宇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让小风拍同志片?”

    夜文龙迟疑,他还真的没有想过:“你说怎么回事?”

    夜妈妈皱眉:“你看小风长的怎么样?”

    夜文龙笑:“小风像你,很俊美。”

    夜妈妈道:“讨人喜欢吗?”

    夜文龙爽朗一笑:“在我看来,小风是最可爱的。”

    夜妈妈哼了一声:“那你怎么没想过杨宇喜欢小风?”

    夜文龙大惊:“不是吧?”

    夜妈妈冷哼:“谁会对朋友那么好?”

    夜文龙迟疑道:“老婆,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没有影子的事情,你不能因为自己一点点怀疑就让小风和杨宇保持距离。”

    “可要是有个万一,再保持距离就来不及了。”夜妈妈很着急。

    夜文龙摊手:“老婆,我觉得你真的太着急了,虽然有这个可能,但目前不是还没影子吗?最大的问题在于,即使小风喜欢杨宇,你又能怎么办呢?拆开他吗?干涉他的感情吗?”夜文龙在娱乐圈见的太多了,也不怎么排斥这种感情。虽然要是儿子也喜欢男人他肯定过不去,但夜文龙愿意相信夜风可以处理好。

    夜妈妈想了想,觉得自己也许真的是大惊小怪了,看儿子的表现就知道摆明了没开窍。她要是做多余的事情,说不定会起反作用。

    夜风可不知道爸爸妈妈的想法,他正坐在电脑前打字。

    剧本不着急,有了腹稿花不了多长的时间,夜风在写的,是小说。

    无限在网络和实体版都完结了,夜风已经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写小说了。夜风小说评论区满满的都是读者们的祈求——写小说吧写小说吧!

    虽然读者们知道夜风忙于拍电影,可他们不在意电影,在意的是小说。

    夜风笑着看了看评论,并不在意。无限的红火理所当然,夜风名利双收,但夜风并不见多高兴。无限怎么说都不算自己的原创——当然如果没有那些嫉妒的人耍手段,夜风应该会写同人——不是原创有什么可高兴的?就是赚了钱才值得兴奋一下。

    夜风是男孩子,男孩子写小说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喜欢写一些称霸世界的情节——但设定上,这个故事写的是妖精们的现代故事,若是妖精全都能排山倒海无所不能,那还有什么意思?

    所以夜风在写的时候,夸大了人类的力量。不,也许没有夸大,你不知道,不代表国家没有。

    妖精们虽然有法术,但他们永远比不上人类奸诈狡猾,也惧怕人类强悍的武器……面对人类凶残的破坏环境,破坏他们的家园,他们也无法可想,只能尽力融入人类,或者拼死拯救自己的世界……

    夜风决定从现实入手,现实有什么问题,加加减减就可以放进故事里面了。

    夜风这个小说并不打算写一个主角——都市妖精那么多,写一个多没意思。所以这部小说,应该是短篇故事集。

    第一个主角还不是电影中的男主,而是会在电影中出现那么一两次的号称最强的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的妖精,是一个面瘫帅哥。帅哥沉默是金,开着一家侦探社,生意很好。不过呢,大部分的事情都是鸡毛蒜皮,而且委托人大部分都是女孩子——其实大家都是来看帅哥的,真正的任务反而挺少。夜风也不打算写什么诡异的故事,温馨一点最好,最好把妖精当成人来看。

    第一章五千字发布之后,读者们就沸腾了。

    千万不能小看读者们的固执,无限的粉丝有那么多,虽然不至于每个人都关注夜风,但三分之一是有的。很多无聊的读者有事没事都在刷网页,看到夜风更新新的小说之后,乐的跟什么似的。

    夜风的新小说名字叫做《都市妖》,开篇第一章并没有什么出奇,简直就是平淡的不能再平淡,除了那个帅哥,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值得惊艳的地方。

    心急的读者们被第一章弄的失望无比,但毕竟是第一章,所以没什么人说失望,也没人写什么江郎才尽的评论,他们只是离开了,打算等一段时间等文章字数多了再回头来看,也许这是一篇慢热文。

    夜风到没有什么好失望的,他准备这么写的时候,本就想到了这个下场。一般来说,读者们都喜欢看爽快的小说,其实他自己也是。

    写了一章,夜风跑去洗澡,然后睡觉,成绩什么的,他已经不管了。

    第二天,夜风跑去学校考试。

    已经要放假了,现在夜风的目标就是及格。

    如果连大学毕业证都拿不到,那就丢人了。

    考试并不难,其实夜风就算考试不过关,也不会有人说。因为夜风学得是导演系,而导演系怎么做才好?拍电影。夜风都已经拍了四部电影了,还挺成功,可以算得上是一个排的上号的导演了,这样的人才,怎么可能毕不了业?

    夜风考完试之后本来打算回家,结果被苏志航拉住了。苏志航请了全班的人聚餐。

    夜风没有反对,全班都去他一个人回家也不怎么好。而苏志航突然这么大方的原因,在于他得到了李逍遥的角色。当然,电视剧还没拍,导演也没说可以公开自己的角色身份,苏志航肯定不会说。苏志航对同学们的解释就是心情好,而对夜风,则明说了是感谢。

    夜风笑了笑,挺高兴。

    苏志航趁着大家在吃吃喝喝唱歌的时候,拉着夜风出去了。

    “夜风,谢谢你。我听导演说了,是你给了我这个机会。”苏志航郑重的说。

    夜风一笑:“你多心了,我只是回报母校。而且你演技不好的话,导演也不会要,所以这是你自己的能力。”

    苏志航道:“还是要多谢你。”如果没有夜风,他不会红的这么快。一个年轻人,如果想在娱乐圈成名,跟一个好导演是必须的。他何其有幸,夜风总是想着他。

    夜风摆手:“多谢的话,就把李逍遥演好吧。”

    苏志航点头:“那是必须的。”

    夜风微微一笑:“加油。”

    苏志航搔搔头,问:“你会去看我拍戏吗?”

    夜风道:“我和杨宇一起去。”

    苏志航微微皱眉:“又是杨宇……你们关系这么好啊。”

    夜风侧头:“我们是朋友。”

    苏志航低头:“那我们呢?”

    夜风道:“我们也是朋友啊。”

    苏志航满意了:“恩,朋友。”

    “你快去吧,大家在找你呢。”听到包厢有人呼唤苏志航,夜风笑着摆了摆手。

    苏志航道:“一起?”

    夜风摇头:“不必,我和杨宇有约。”

    苏志航微微皱眉,眼睁睁看夜风走,暗自饮恨。这杨宇有什么好的,为什么夜风和杨宇那么好,却总看不上自己?

    哎,看来要和夜风成为朋友,他还得努力。只是不知道……这夜风到底喜欢什么,他该怎么接近。苏志航倒不是为了夜风的身份,他只是觉得,夜风是个忠于朋友的人,是个值得交往的人。

    说到苏志航和夜风的相识,并不需要推到多久之前,就是初恋拍摄。从那之后,苏志航很少能见到夜风,他只能从别人口中知道夜风的事情。久而久之,苏志航有了一种非要和夜风交朋友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