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獠女(第7页)
按律,汤小郎君这次的惩罚是极轻的,无论是“獠女”
还是“官-妓”
的身份都不比寻常百姓,人还是找不到来处,也无人为她做主。
汤小郎君也并不是亲自谋害她,过失减等、身份再减等,减来减去,非但不用偿命,连流放都放不出去。
判个流刑,大理寺都得能给驳回来。
更不要提死刑了。
祝缨眼前全是当年曹氏案时王云鹤的样子。
祝缨召来汤小郎君的父亲汤翁。
汤翁一见儿子打成这样,心都凉了,有些愤懑地问:“大人,小儿所犯何错?”
勾勾手指,示意汤翁上前,在他的耳边低声道:“糊名考了四十一名,就寻个獠女来虐待,下作!
丢人现眼!”
汤翁的脸白了,他知道这句话背后的意思。
不提县城里现在就住着一个很不忠厚的“獠女”
单说眼前的县令,他是要修复与獠人的关系的。
祝缨道:“你这个儿子教成这样算是废了,将其他孩子教导成人去吧。”
汤翁深吸一口气,不停叩头:“大人,他虽可恶,可做父亲的总不忍儿子去死的。
请大人饶了小儿一命吧,小人愿意交铜赎刑。”
祝缨下判词,先给死去的姑娘定个身份,是“外乡人”
,然后判了鸨母买良为贱当罚,其次是判汤翁的儿子过失致人死亡,本应流刑,但是因为他当时不知道这姑娘的身份,所以减等成徒刑。
另要赔钱。
汤翁想要的赎刑,祝缨没答应,钱收了算罚款,刑照判。
徒刑发配之前,要先挨板子,但是审讯的时候已经挨过了,所以这顿板子免了,即日就发去做苦力,不许停留。
这个结果祝缨自己尚且不能满意,不想许多人却认为她真是“铁面无私”
,甚至有些人认为她有些“苛刻”
了。
一则死的是“獠女”
,二则死的时候身份是“妓-女”
,实不该将一位士绅之子罚得这么重。
顾翁等人只能猜度:“这当是为了安抚獠人。
咱们这位大人,想得很多呀!”
他们都在等,看祝缨要跟赵娘子有什么交易。
……——
祝缨没有去找赵娘子,她先召了顾翁等人。
顾翁等人不明就里,以为她要询问与赵娘子有关之事。
不想祝缨先问他们:“你们家内有獠奴吗?”
众“父老”
面面相觑,各自小心地说:“都是花钱买的,有来路!”
祝缨道:“是我疏忽了,以前并没有听说过呢。
这‘獠奴’是个什么情形,劳烦对我讲一下。”
顾翁等半真半假地说:“是买一些做些粗笨活计,他们也听不懂话,胜在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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