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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反正(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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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会骗走小孩儿的糖吃,不会带小孩儿!

锤子、石头只因无家可归,又因看锤子天资不错所以收留的,日常也不是她在养,都是张仙姑的花姐以及杜大姐等人在带,这孩子还挺有眼色的,在家还努力给她当半个书僮。

她干的就是给锤子本书,然后给人家简单讲两遍,齐活。

亏得锤子天资不错,这么教着居然没有教出什么毛病来。

男孩子如此,女孩子也是这样。

祝缨会干的带孩子的事儿就是:你想读书吗?想学吗?祁小娘子刚到祝家的时候年纪也不大,祝缨一度希望她能继承父亲衣钵,不幸祁小娘子没这方面的天赋,祝缨也就不摁着她学。

就挺随缘的。

一如她刻的识字碑,愿学就学。

苏喆是不能这样放任的,但祝缨委实没这方面的天赋,只好“有问必答”

,想一下再说:“项乐,你给她演一下。”

项乐兄妹俩在末席坐着,闻言都站了起来,在梅花桩上一步一个蹿了几个,再一个筋斗翻下来。

顾同、小吴等人都喝彩:“好!”

苏鸣鸾道:“原来是你们二位。”

她认出了两人是对付阿浑时的侍从。

祝缨道:“就是他们,都是可信的人。

入席吧。”

然后是开席,苏喆看看这兄妹俩,再看看菜,再看看梅花桩。

苏鸣鸾叫了她两声,她才老实坐着吃了点饭菜。

祝缨道:“年纪还小,有大把的时光,只要功课学好了,慢慢看擅长什么有点爱好也不坏。”

苏鸣鸾道:“也请给她安排一点这样的功课,太斯文了也不行呐。”

“君子六艺,都会教的。

现在她得先识个字,学点官话才好。”

“都听义父的。”

接下来两人就不再席间说正事了,祝缨又问苏晴天住哪里。

苏晴天笑道:“这要多谢老师,我长租的地方还没定下来,就先借住在福禄会馆里。”

设置福禄县的同乡会馆本来就是为了方便福禄县的人,凡福禄县本地人都可以投宿。

时日久了,会馆也发展出了另外一项业务——由同乡的借宿而发展成了个变相的客栈。

又因为当初设置的理由之一就是卖橘子,会馆自设立之初就有货栈。

常有本地的商旅前来以十分便宜的价格寄存短期的货物。

也因此,会馆又衍生出了货栈的业务。

苏晴天现在不能说是福禄县的人,但是邻县,又是暂时借住几天,房钱也付得起、租金也拿得出。

还能借一借福禄会馆的人脉,又可请教何处租房,十分的划算。

顾同忙说:“怎么不早说?今年是我舅舅当值。”

苏晴天道:“那可真是太巧啦!

我就更可以放心了。”

祝缨道:“这个你们等会儿私下商议,顾同,我给你个条子,一会儿你送她们过去。

嘱咐几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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