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分派(第9页)
“咦?这会儿还能雇着人了?”
正秋收,做工的人少呢。
花姐道:“嗯!
说好的,四个女仆,两个在屋里的,两个在灶下的,这样杜大姐也能腾出手来了。”
“都什么人呐?”
“我都托项安打听过了的,好人。
说起来,厨娘还与你有些渊源呢。”
“诶?”
“前儿你不是罚赌棍的吗?又赎了些被卖的可怜人,其中有一个就是了。”
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钱,祝缨就特别的大方,尽着庄家的钱花。
即便赌棍已经死了,如果知道他有家眷被他生前卖了,祝缨下令也给赎回来。
这厨娘就是被赎回来的人之一,她被转了一手,卖到一个富户家灶下帮忙,厨艺还过得去。
跟那种豪富之族家养的厨娘没法比,在南府就算不错的了。
另一个厨娘也不是外人,是前面府衙食堂灶上大厨的女儿。
用花姐的话说就是,知根知底。
且苏喆的女仆也是个比较能干的姑娘,苏喆上回吃鱼觉得好吃,她照着样儿借了灶就烧了一条差不多味道的,偶尔也能借来帮忙。
祝宅的伙食问题终于解决了,杜大姐也松了一口气。
至于丫环,花姐想自己就跟杜大姐做个伴儿,张仙姑那儿得需要一个健壮的女仆。
最后只要再雇一个干粗活比如烧火的女仆就行了。
这两个也比较好找,前者是顾同早就计划好了的,他之前就觉得祝家应该多一些仆人的,千挑万选了几个,花姐和张仙姑一个也没要,反而要他帮忙寻个可靠的寡妇。
花姐以为,自己也是寡妇,如果不是有祝家,自己前途未卜,既然要雇人就偏向这等处境更加艰难的人。
无子的寡妇,最是难熬。
最后是个南府靠着会馆外面一个每天出摊儿卖浆的寡妇中选。
有了这一个例子,连烧火的,花姐也买了个寡妇。
本来说是要雇的,结果看人的时候遇到了一个正在被夫家卖掉的寡妇。
花姐只好出钱将人买了回来。
祝缨道:“行,给她们把屋子收拾出来呗。
杜大姐搬来与你住,她们就先住那边偏院里吧。
离厨房也近,也能看着火。”
先住得远一点,她也好观察观察人品等等是否可靠。
“好。”
此后两天,四个女仆陆续到了府衙后院,屈指算来四个人里居然有三个寡妇。
最先来的是食堂大厨的女儿巧儿,大厨亲自扛着行李给送过来。
她是花姐以每月两百钱的工钱雇来的大工,自带着铺盖,十七岁,干净整洁。
她是想过来干两年,给自己多攒点儿嫁妆的。
祝缨看她长得不太像大厨,那厨子肥头大耳的,这姑娘虽然也面色红润,但没那么胖。
然后是那位新赎回来的林寡妇,赌棍丈夫已死,她也是个寡妇。
三十来岁年纪,脸上已有了些皱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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