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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没太麻烦。”
阮晓露指着灶台上的大瓮,笑着说,“街上有个乞丐被狗咬死了,我出了五贯钱安葬,顺便摘了心肝。
不过如今天热,生肉易腐,我只好当时就拿盐腌上,上了船就炖在锅里,这才不坏。
你看看,除了炖得有点烂了没毛病,应该不会影响你发挥武功吧?”
燕顺半信半疑,揭开锅盖,一阵白雾扑面迎来。
眼睛还没反应过来,鼻子已经开始吸溜。
“拿盐腌过?”
燕顺觉得脑子有点混沌,全身血往肠胃走,“就能煮成这样?”
心里想的是,这事也只能娘们来。
自己一辈子没摸过灶台,手下喽啰也都是笨手笨脚的糙汉,以前取了人心人肝,只知道丢滚水里煮煮完事,顶多加两片姜去腥。
煮出来的“十全大补汤”
自然是惨不忍睹,有时候外头硬得嚼不动,里头还没熟……
每次自己都是捏着鼻子吞了。
想跟手下喽啰“雨露均沾”
,人家早躲到八丈远外去。
早知道心肝能这么做,他过去几十年的苦白吃了。
燕顺将一碗胡椒猪杂汤干光,感觉神清气爽,恨不觉立刻添了二十年功力。
舔掉嘴角的香菜,又动手盛了一碗。
阮晓露冷眼看着,心有点慌。
“大哥别吃太多了,”
她积极劝谏,“真的不是太新鲜,又加多了盐,别吃坏了肚子。”
逮机会就强调一声,这样万一燕顺舌头灵敏,吃出这碗汤跟以往味道不同,但愿也会往“不新鲜”
、“腌过”
的方向去想。
燕顺压根没听见,稀里呼噜又干光一碗。
猪心猪肝是阮晓露专门到肉脯买的现杀猪,让师傅起了筋,洗干净,立刻拿到全城最好的酒楼,请个三十年老师傅掌勺,灼得刚好,没有腥臊,再浸入筒骨、老鸡、白胡椒的高汤,封在坛子里带回来,细细的炖了一路,非常入味。
这时代上等人吃羊肉。
猪肉是登不得大雅之堂的吃食,猪杂更是下层人专用,只为填肚子,没人研究到底怎么才好吃。
就这碗简简单单猪杂汤,还是她用三倍的工钱,才请动酒楼大师傅,伸出他那高贵的手,碰了这包万众唾弃的下水,又动用了贵重的胡椒,门不当户不对地洒进这碗杂碎汤……
折腾一番,足花了她三贯钱。
便宜他了。
阮晓露一颗心放下肚,盘算着什么时候给自己也搞一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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