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大明兴业总局
西山煤矿之议,历经波折,终在弘治帝的圣心独断与首辅刘健出乎意料的松动下,尘埃落定。
朝堂之上不再争论“该不该做”
,转而聚焦于“该如何做”
。
旨意下达:着户部、工部牵头,兵部、吏部协理,命翰林修撰陆仁全程参与,详定章程,克日施行。
次日,文华殿偏殿内,气氛与前几次的激烈争辩截然不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务实而紧迫的氛围。
弘治帝并未亲临,但他的意志如同无形的手,主导着此次商议。
与会者除陆仁外,皆为朝中重臣:户部尚书周经、工部侍郎徐贯、兵部尚书马文升、吏部右侍郎焦芳,以及被特旨与议的格物商会主事沈默、赵德柱。
沈、赵二人虽仅是举人功名,得以参与此等枢机,足见皇帝破格用人之意。
众人见礼毕,周经率先开口,语气中带着户部特有的审慎:“陛下圣意己决,西山矿务当以‘官督商办’之新策施行。
然此策前无古例,具体章程,尤以这‘股本’、‘股份’如何筹措、如何划分,为首要之难。
陆修撰,陛下屡次嘉许汝之草案,于此必有深虑,不妨详陈。”
所有目光瞬间聚焦于陆仁身上。
他今日特意穿上了簇新的青色官袍,身形挺拔,目光沉静,闻询不慌不忙,向前微倾身躯,朗声道:“周部堂垂询,下官谨陈管见。
所谓‘股份制’,并非下官凭空杜撰,实有古之合伙经营之意蕴,然更为规范、明晰。”
他稍作停顿,整理思绪,以期用最恰当的方式向这些精通圣贤书却未必谙熟商事的大臣们解释清楚。
“简而言之,便是将整个西山矿务之总本,视为一份完整产业,将其‘拆分’为若干等份,每一等份,即为‘一股’。
出资者,无论身份,皆按出资多寡占得相应‘股数’,凭此‘股’享有未来矿务盈利之分红,亦按‘股’承担相应风险。
如此,可集腋成裘,汇涓成海,迅速募集巨资,且将各方利益紧密捆绑,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工部侍郎徐贯捻须问道:“如此说来,这‘股’如同合伙之本银,按份子分利?然则,官、商、乃至朝臣之资混杂其间,如何厘清权责,确保朝廷掌控,不致尾大不掉?”
“徐侍郎问及要害。”
陆仁从容应答,“下官愚见,可将总股设为一百股,以便计算。
其股本构成,可分为三部分,权责利各有侧重。”
他提高了声调,清晰地说道:“其一,官股。
陛下以内帑出资,占三十股。
此三十股,代表的不仅是陛下之投资,更是朝廷之权威、国家之监督。
官股享有优先分红之权,并对矿务大政方针有最终裁决之权,确保矿务始终利国利民,不偏离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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