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2页)
与其说是文森特背叛了白羽,倒不如说是白羽把文森特推给休斯顿。
两年间,他给这只温顺的小猫咪装上毒蛇的牙和狼的爪子,他可不想某天不明不白横尸街头。
难以应付又舍不得杀掉——毕竟是自己养大的——白羽只好把这刺手的玫瑰丢给休斯顿。
到目前为止,文森特已经在休斯顿身边待了两年。
期间,他替休斯顿料理了不少麻烦人物,从政要名流到街头混混,像白羽一样,在安全的距离,一枪毙命。
也跟着休斯顿参与了不少黑市交易、火并之类的麻烦事,可在休斯顿家族中的地位一直很尴尬,不上不下,没什么实际权力。
人们似乎只看到,他是踹开白羽后爬上休斯顿床的男妓,很容易忘记他是个有残虐倾向的杀手,这也没办法,谁叫他那双天蓝色大眼睛如此有欺骗性。
他从没有向休斯顿要过一分钱酬劳,不过在他十八岁生日时,他向休斯顿要了一份大礼——
那四个该死畜生的命。
他想杀掉他们易如反掌,但是他要大张旗鼓地杀死他们,做得彻底而绝情。
休斯顿问过他,为什么要亲自动手?
文森特回答,我不是猎人,只是只猎犬,我撕咬猎物不为了杀他们,而是为了拯救自己。
休斯顿也这样问过他,不想向佩雷拉报仇?
文森特很轻蔑地笑答,猎犬去咬老虎,不是找死吗?
实际上,这句话涵概了很多的深层含意。
猎犬虽然咬不死老虎,但是猎人可以一枪毙了它,但是就怕,对老虎的猎杀,是以牺牲猎犬这个诱饵为前提的。
文森特不傻,他才不会要和谁同归于尽。
他从不认为自己是那些电影、小说里的悲剧人物,要为了复仇这样虚无缥缈的事而活着。
活着,并不是为了什么。
但活着一天,就要充分的去享受。
比如,现在。
第二章
并不算娇媚的呻吟,还带着刻意的压抑,却能轻易挑起人的欲望,让人疯狂。
文森特看了眼车窗外,皱眉,「已经到了,我说你是不是该停下了。
」
加长的劳斯莱斯缓缓驶入高大的黑色铁门,来到灰色的高大城堡前。
文森特仰头,透过天窗看着城堡尖尖的哥德式屋顶,轻轻抱住男人的脖子。
休斯顿看着他因为高潮而染上淡淡血色的脸,不得不再一次赞叹他完美艺术品般的美丽。
美丽而危险,温顺而叛逆,高贵而堕落,优雅而放荡。
像一个折翼堕落的天使。
同时诱使别人因他而堕落。
如果他是个笨蛋,休斯顿会更愿意把他留在身边,因为笨蛋没有威胁,但是相对的,笨蛋太容易被玩弄于股掌之间,会让人很快失去兴趣。
而越是难以掌控、难以得到的东西,越是能引起人的兴趣。
这就如同对弈,棋逢对手,才能保持长久的乐趣。
休斯顿家族和佩雷拉家族是世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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