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贰拾天 下小石头
友谊就是栖于两个身体中的同一灵魂。
——亚里士多德《伦理学》
…
观前的闲聊:
各位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好,这里是小抄呢。
今天如果是大家看到小抄的书的话就会发现书封变了呢。
大家觉得怎么样?
……
天边的云霞并不被影响,隐然有一种“孤身于世外”
的美感。
就这么被几缕赤色晕染…昭示了太阳的落下与夜暮的悄然落下。
正是这“不三不四”
的时刻,却赢得了无数人的歌颂。
很让人费解,也并不矛盾便是了。
呵呵呵,这种评价似乎并不客观,也仅仅是由心而生的一种意象罢了。
毕竟物质一直都是客观存在的嘛。
但云夕并不顾及这些……在某条不知名的小巷中,为这似乎极为沉颓的夕阳下冲刺着。
“啊啊啊啊!
是青蛙癫佬!
大家快退口牙!”
她前方的几个小混混大叫,似乎没有什么比身后的少女更恐怖的存在了。
“呱哈哈哈哈哈哈哈——冲刺!
冲!”
显然,上头的云夕可不管了这些,一个健步踏到巷子的墙上,然后延着巷墙进行了微微的助跑就跳到了小混混们的必经之路上。
小混混们都看呆了:“蛤?还能这样玩?!”
“哦,看呐!
是敌方的一名铁驭!
我们完蛋了!”
一名小混混大叫,然后直接昏死在原地。
“嗯~不错,很自觉呢。”
鲶鱼抬手扯了扯自己的两鬓,露出了比丁真还纯真的微笑,“还有吗?没有的话我就要上手哩~”
这位可是比什么格黑娜风纪委员会长(大可爱)、圣三一的正义实现委员会长(鹤城)、千年“誓约胜利的象征”
(尼禄)加起来都要恐怖一百倍的存在口牙!
据说上次她碰到了个百鬼夜行的学生对她出言不逊……结果直接就被徒手撕成了两半儿,死的不能再死了(什么以讹传讹,什么Sinian超人?)。
百鬼夜行连屁都不敢放一个(有没有一种可能,根本就没有这回事)。
而且她平时打架几乎是不掏枪的,徒手就能打穿格黑娜,还羞辱了格黑娜风纪委员会长的得力干将(可怜的伊织),咬掉了她半边的头(是不是还缺了个发),以至于现在都没有人打听到她的下落(确定不是因为头发被咬了不敢出门?)。
而且还强迫“誓约胜利的象征”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