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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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我发现富豪的妻子看起来都相貌平平,我见过有些女孩,长相如同白开水,毫无吸引人的地方,譬如我那位大姐,但她们却能嫁入豪门,而那些迷死人的美女却运气不佳。
先生,你也算富人吧——拥有一艘豪华游艇,可以游山玩水打发时间……嗯哼,我想请您透露一下……我是诚心诚意请教,请问:你们怎么决定谁能做妻子,谁只能做女友?怎样才能嫁给您这样的有钱人?”
第47章我只对租赁感兴趣
克丽丝说完这句话,琳达已感动的握住对方的手——紧紧握住对方的手,以此表示她的怜悯。
是的,怜悯!
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就在于此。
从文艺复兴时代,西方文化兴起的主流文化认为:世间万物,人最高贵,因为人是上帝的宠儿。
诸生平等,只要出于人性,人无权对人道德遣责,唯有创造人的神灵有权站在道德高度。
简单的说,这一主张就是:国王掌管法律,上帝掌管道德;审判的权利不在于普通人,只能是上帝与法官。
法律是人类的最低道德,触犯法律由法官审判;没触犯法律,那他就在法律之上,归上帝管辖,不属于人类。
也就是说,在此氛围下,“缺德权”
也是人权。
因为道德只能自律——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他人。
当然,如果道德允许他律,那你走在大街上也许会遭遇突如其来的殴打——基于道德体系的“正义殴打”
,原因是你没扶某个老太太过马路。
克丽丝追求自己的幸福——这是她的生存主张,法律没有禁止,所以她无可指责!
而她为此付出种种努力,但总不成功,她在期望的原野上一次次种下了玫瑰,收获的总是蒺藜——所以,按西方思维,她应该被怜悯!
爱慕虚荣——法律没有这条罪行,若她因这一指责受到精神损害,可以起诉。
这是场必定胜利的诉讼,光精神赔偿一项,就足以让谴责的人从此闭嘴,而她却会因此后半生花天酒地——由诽谤她的人付费,以此抚慰她“受伤”
的心灵。
这真是条“万恶”
的邪律。
这条“邪律”
还有一个引申含义:普通人的权力不能被另一个普通人“代表”
,任何人无权“代表”
别人说话。
自称“代表”
他人说话的人首先犯下了“反人类罪”
,因为他窃取了“神”
的权利。
还有比这更让领导不痛快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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